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
我单位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防冻液、汽车挡风玻璃清洁剂及汽车养护品和吹塑产品项目
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进行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日期:2021年10月
(二)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2月
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建设单位: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7854076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