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济宁市中医院DSA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济宁市中医院DSA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单位:济宁市中医院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510670613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