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聊城供电公司聊城冠县兰沃 110kV 变电站第二电源工程等13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聊城冠县兰沃110kV变电站第二电源工程
(2) 聊城高唐南郊(金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3)聊城茌平龙山220KV变电站110KV配出工程
(4)聊城龙山220kv输变电工程
(5)人和(双安)220kv变电站110千伏配出工程
(6)聊城东阿陈店110kV输变电工程
(7)聊城东阿尹庄110kV输变电工程
(8)聊城东阿牛店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
(9)聊城金湖220kV变电站110kV配出工程
(10)聊城阳谷沙河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11)聊城高唐南镇110kV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
(12)聊城冠县工业园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
(13)山东聊城莘县马西 110kV 变电站 2 号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聊城供电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1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72321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