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自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东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东明四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东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东明四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山东东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小井镇朱寨村西北
建设内容:本次为项目一期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一期已投入运行的23栋后备舍及配套的生活区、附属设施、治污区等。本项目一期设计存栏量为8000头生猪;截止目前,本项目一期实际存栏量为7160头生猪。本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约占实际总投资的5%。
公示时间: 2021年4月22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827276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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