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自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核医学及后装机治疗工作场所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核医学及后装机治疗工作场所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
项目地点: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39号
建设内容:核医学工作场所新上1台Discovery MI 型号PET-CT,属III类射线装置,同时对原有核医学工作场所布局进行调整,原后装治疗机迁至放疗楼负一层原加速器机房(原机房内加速器已报废),后装机内含1枚192Ir放射源,活度3.7×1011Bq,192Ir属III类放射源。
公示时间: 2021年3月22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766029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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