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自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瑞风能源平原风电场项目配套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瑞风能源平原风电场项目配套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平原瑞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站址位于德州市平原县坡刘村南侧约630m,张老虎村北侧约850m。线路位于德州市平原县王庙镇境内。(站址中心坐标:N37.079411、E116.394492)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5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