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自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鄄城县人民医院医用电子加速器和DSA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地点:鄄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
建设单位:鄄城县人民医院
建设内容:1台XHA600E型医用电子加速器,位于新院区外科病房楼地下一层外东北侧肿瘤放射治疗中心;1台Vicor-CV100型DSA和1台UNIQ FD20型DSA,分别位于新院区门诊医技综合楼三层介入室(一)、介入室(二)。本次验收项目包括:1台XHA600E型医用电子加速器,属Ⅱ类射线装置;1台Vicor-CV100型DSA和1台UNIQ FD20型DSA,均属Ⅱ类射线装置。
公示时间: 2021年3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
鄄城县人民医院医用电子加速器和DSA装置应用项目验收报告(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