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滨州邹平城南110输变电工程、滨州邹平西黄110kV输变电工程、滨州邹平郭辛110输变电工程、滨州邹平代家110输变电工程、滨州邹平青阳110输变电工程、滨州邹平黛溪110输变电工程、滨州邹平齐星110输变电工程、滨州邹平九户110kV输变电项目、滨州邹平焦桥110kV输变电项目、滨州邹平临池110kV输变电工程报告、滨州邹平110电网加强工程、滨州邹平兰芝110kV输变电工程、滨州邹平焦桥南110kV输变电工程
滨州邹平东城110输变电工程等14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邹平市供电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3-30550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