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自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宁津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地点:德州市宁津县相衙镇、保店镇、大曹镇
建设单位:宁津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20台单机容量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0MW。项目总投资37116万元。
宁津风电场项目(一期)-验收意见.pdf
国瑞新能源德州宁津风电场工程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