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自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威海市中心医院核医学(89Sr、32P)、125I粒籽源植入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地点:核医学科工作场所位于医技楼连廊地下一层西北端,粒籽植入手术室位于外科医技楼一层
建设单位:威海市中心医院
建设内容:威海市中心医院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米山东路西3号,核医学科工作场所位于门诊医技连廊地下一层西北端,粒籽植入手术室位于外科医技楼一层。核医学工作场所东侧、南侧为地下车库,西侧为衰变池,北侧为走廊,楼上为PET-CT机房,下方为土层。本次验收范围为核医学工作场所增加的用于治疗的放射性核素89Sr(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96E+7Bq,年最大使用量为2.22E+10Bq)、32P(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11E+8Bq,年最大使用量为8.325E+10Bq)及125I(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11E+8Bq,年最大使用量为2.22E+12Bq),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公示时间: 2021年2月5日起(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