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第(二)项:“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将建设项目竣工和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瑞鸿宁津风电场项目
地点:宁津县杜集镇、柴胡店、大柳镇境内
建设单位:宁津瑞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20台单机容量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20台单台容量为2750kVA 的箱式变电站和一座220kV 升压站。拟建项目总投资43332万元。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19年12月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2020年1月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2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31-8868686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